據央視新聞,11月28日下午14時40分,黑龍江雙鴨山礦業公司所屬雙陽煤礦發生事故,初步判斷為沖擊地壓所致。
截至18時20分,搜救工作已經結束,事故共造成11人遇難。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心,頂板事故是在礦山開采過程中礦山壓力造成頂板巖石變形超過彈性變形極限,破壞巷道支護導致的冒頂、坍塌、片幫等。沖擊地壓事故是井巷或工作面周圍巖體由于彈性變形能的瞬時釋放,產生突然劇烈破壞的動力現象造成的冒頂、片幫、底鼓、支架折損等。頂板和沖擊地壓事故是煤礦的重大災害。
頂板和沖擊地壓事故會造成人員壓埋、砸傷等直接傷害,或造成窒息等間接傷害。也容易造成巷道堵塞使人員被困災區。還可能造成有害氣體涌出,引發爆炸、燃燒等繼發事故。
該類事故被困人員往往具有較大生存空間,且無高溫高壓環境,有毒有害氣體濃度一般不會迅速增大,相對爆炸、火災、突出事故,遇險人員具備較大存活可能。
天眼查顯示,龍煤雙鴨山礦業目前仍有22項行政處罰,處罰總金額為555.56萬元;歷史行政處罰82項,歷史行政處罰總金額為730.4萬元。對其作出處罰的單位包括黑龍江省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黑龍江局、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等。
從處罰事由看,包括部分區域警示牌缺失、部分液壓支架未接頂、部分外殼未設置保護接地、缺少防護欄、未執行每日對架空乘人裝置進行檢查,末及時調整重錘高度等,涉及安全生產的多方面。
上述處罰依據涉及到《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加強煤礦沖擊地壓防治工作的通知》(煤安監技裝〔2019〕21號)第5條,該條內容為加強采掘工作面支護。
具體包括:具有沖擊危險的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超前支護范圍不得小于70米,綜采放頂煤工作面或具有中等及以上沖擊危險區域的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超前支護范圍不得小于120米,超前支護優先采用液壓支架。煤巷掘進工作面后方具有中等及以上沖擊危險的區域應當再采用可縮支架加強支護等。
就在上述事故發生的前一天,龍煤雙鴨山礦業微信公眾號還發布了一篇名為《公司驗收組在雙陽礦檢查驗收時強調:提升正規化專業化水平 持續鞏固質量達標成果》的文章。目前該文章已刪除。
該文章稱,11月27日,龍煤雙鴨山礦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驗收組到雙陽礦檢查驗收。公司相關部室負責人參加檢查驗收。驗收組對雙陽礦采煤、掘進、機電、通風、運輸、地測防治水等系統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召開通報會,對檢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